【記者林浚川報道】和記3香港流動通訊被客戶投訴將蘋果iPhone4舊機當成新機賣。鄭小姐拿故障的iPhone4到維修中心修理,被職員指其iPhone4是「翻新機」拒絕維修。3香港其後解釋電腦紀錄出錯,惟鄭小姐質疑不是電腦錯,「可能好多人都俾和記呃咗,用幾千蚊買咗部翻新機」。有學者亦指機身編號的電腦紀錄出錯機會極微。
鄭小姐去年底在3香港青衣城分店購買iPhone4一部,再簽下24個月服務合約,直至上月中其iPhone4因WiFi功能故障,便帶手機到3香港維修中心修理,不料職員竟拒絕。她說:「個職員話對過機身嘅電腦紀錄,部機係美國機,我換過機,唔肯整」。鄭小姐即時拿出買賣合約,對照iPhone4機身上的IMEI編號,才令職員「冇聲出」。
要求換新機被拒
3香港維修中心最終收下鄭小姐的iPhone4,並在收據上寫上:「客人的IMEI在GSX顯示已換過機,ACTIVE的IMEI顯示是美國機」。鄭小姐質疑,其iPhone4極可能從美國市場回收的「翻新機」,因此紀錄才會顯示「美國機」及「換過機」等字眼。
鄭小姐要求3香港換一部全新iPhone4,卻被3香港拒絕,因為買賣條款規定,iPhone4在保養期內如有故障,只能換一部「翻新機」。鄭小姐丈夫批評和記誠信連雜貨舖都不如。
和記聲稱紀錄出錯
對於有iPhone4的IMEI編號紀錄出錯,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學系副教授張星煒形容非常詫異,「咁樣錯嘅機會真係好低。」如果確實出錯,電訊商和生產商應該提供更多具體資料,才能說服消費者。
和記電訊發言人否認舊機當成新機賣,表示已向鄭小姐解釋是紀錄出錯,蘋果電腦亦已更正該部iPhone4紀錄。但鄭小姐堅持要換一部全新iPhone4。
她說:「我唔會接受換翻新機,因為我呢部好可能就係翻新機,無理由要我花幾千蚊用二手機!」她已向消費者委員會和電訊管理局投訴,並已向警方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