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竟然有內鬼洩密。早前蘋果第二代平板電腦iPad2尚未上市,但iPad2保護套卻早已在網上熱賣。經調查發現,是一名研發部員工林克誠,將研發成本評估為20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後機殼數據,經前富士康員工侯鵬娜作中介人,僅以2萬元「賤賣」給一間名為深圳市邁拓電子有限公司的山寨廠商。近日,涉及此案的三人,包括電子產品公司老總肖承松,均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刑。
深圳寶安區法院上周四(9日),對被告人肖承松、林克誠、侯鵬娜侵犯富士康集團商業秘密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三名被告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判禁18個月及罰款15萬、14個月及罰款10萬,以及監禁一年緩刑兩年,並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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