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保安員與母親爭執期間將母親扼斃,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小時後,裁定被告誤殺罪成。被告曾辯稱自己無案底,又傳召幼子作供讚她是一位關愛的母親,圖給陪審團良好印象。但主控官昨才披露被告原來有虐兒及襲擊傷人案底,令法官及辯方律師大為震驚。法官批評警方有責任一早知會主控,在她的法律生涯中從未遇過這種失誤,事件實屬不幸。案件今判刑。 記者:彭嘉賢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若辯方不提出上訴,陪審團的裁決已是最終,控方不得上訴。
被告王文婷(48歲)被控一項謀殺罪,陪審團昨以6比1裁定她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誤殺罪成。之後主控官劉榮照按照程序讀出由警方準備、俗稱「三世書」的被告背景資料,這才向法官及辯方披露被告有兩次案底。
主控官稱負全責
被告95年因襲擊傷人罪被判守行為,01年因虐兒被判感化12個月,被虐的正是早前到庭作供為她講好說話的16歲幼子。
法官包鍾倩薇得悉後大為震驚,指警方有責任一早將被告的案底紀錄通知主控官,而主控官亦有責任向警方取得這些資料。辯方律師亦表示被蒙在鼓裏,被告一直聲稱自己無案底。
主控官表示他會為事件負全責,並解釋警方未有察覺被告自辯時聲稱無案底,直至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警方才醒覺及告知他。
有人涉嫌發假誓
法官指現時陪審團獲得錯誤訊息,事件實屬不幸,在她的法律生涯中從未遇過這種失誤,而且涉嫌有人發假誓,她會要求律政司跟進。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19日,在牛頭角樂華南邨寓所,拒絕代母親顧裕華(67歲)致電父親索錢,發生口角。顧發脾氣亂擲碗碟,又扯被告頭髮及將她抓傷。被告雙手緊握母親頸部將她扼斃。被告自辯時指母親為人自私及貪得無厭,經常用言語侮辱她。她當時握着母親頸部只想令母親冷靜,無意殺人。
案件編號:HCCC3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