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案底影響辯方部署

有無案底影響辯方部署

【本報訊】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警方及控方於裁決後才向法官及辯方披露被告有案底,是嚴重疏忽,不是一時失誤的問題,而且必定有人要受處分,因為一般由裁判法院轉至高等法院審訊的刑事案件,警方交給法庭及辯方律師的轉介文件中,一定會紀錄到被告是否有案底,不可能會遺漏。當控方得悉被告有案底時,亦有責任通知辯方。

控方無權上訴

此外,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陪審團作出裁決時毋須給予理由,法庭亦不會考究,而上訴的主動權永遠在辯方,即使揭發陪審團審訊時獲得錯誤訊息,控方也無權上訴。
陸指出,案底會影響辯方律師的部署,辯方即使獲其當事人告知沒有案底,也要向控方求證。控方若證實被告無案底,辯方會要求告知陪審團,因為陪審團在衡量被告犯罪傾向及可信性時,無案底會對被告有利。
當然陪審團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時,主要衡量證據的強弱,有否案底只是其中一項因素。
不過,被告若有案底,控辯雙方一般不會告知陪審團,令陪審團不會對被告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