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被喻為英文科補習天王的范浩揚(K.Oten),因拖欠英皇教育1,200萬元違約賠償,去年11月被頒令破產。資產受託人昨入稟高等法院指,范以低價轉讓公司股份,其母則以賤價將三個物業及一個車位出售,企圖詐騙債權人。資產受託人要求聲明有關交易無效。范浩揚回應稱不知母親炒樓投資,又指資產受託人入稟「好似大耳窿追債咁」。記者:黃幗慧
原告為范浩揚的資產受託人,被告為范的母親江淑珍、金庫貿易有限公司、尼奧有限公司。江是金庫及尼奧的唯一股東。
「好似大耳窿追債咁」
范浩揚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據他了解,英皇委託一間公司跟進他破產後的資產處理。他現於兩間補習社兼職任教,身為破產人,他已不涉及今次案件。不過,他的親友卻多次被騷擾,包括徒弟楊家舜。有人指控范是楊的經理人,要求楊交出經理人費用。范母亦多次收信,被指隱瞞資產,但范辯稱不知道母親炒樓投資,他早年轉讓公司股份時,經過會計師審核,否認賤賣股份。對於原告指他收取過現代教育4,270萬元,他表示:「完全唔知係乜。」
范今次不是直接涉案,被問及會否與母親商討如何處理案件時,他說:「唔知點處理,好似大耳窿追債咁。」
原告入稟狀列舉多項涉及范與各被告的交易,包括金庫收取現代教育共4,270萬元,但范於08年8月將金庫一半股份轉售予江時,成交價只是75萬元。金庫在05及06年,從由范任股東及董事的金富豪有限公司收取共412萬元。而出售太子道西別樹樺軒、香港告士打道海殿大廈物業,江淑珍及尼奧至少收取265萬元淨金額。而尼奧在出售何文田雅利德樺臺的單位連車位時,亦有套現。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何文田的單位連車位,本月以1,518萬元售出。
拖欠1200萬去年破產
原告聲明,被告處理上述交易時賤賣資產,企圖詐騙債權人,故交易應屬無效。對於相關資產,原告持有利益及權利,聲明被告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資產,被告有責任向原告交代資產的收入等。據物業代理表示,何文田的單位只是比市場價低約2至3%出售,至於另兩個單位,成交價亦屬正常。
范浩揚06年由英皇教育跳槽至現代教育,遭英皇控告毀約。范09年被判敗訴,須向英皇賠償880萬元,但他一直未有付款,連同利息及律師費共拖欠1,200萬元,去年11月被頒令破產。有報道曾指,官司開始後,范將資產以母親名義持有,如被申請破產,資產還能保存。
案件編號:HCMP1101/11
被指賤賣的物業
何文田雅利德樺臺連車位
原持有人:尼奧有限公司
成交日/買入價:08年4月/1,330萬元
成交日/出售價:今年6月/1,518萬元
太子道西別樹華軒
原持有人:江淑珍
成交日/買入價:07年7月/170萬元
成交日/出售價:2010年1月/230萬元
海殿大廈
原持有人:尼奧有限公司
成交日/買入價:07年10月/415萬元
成交日/出售價:2010年10月/620萬元
各被告被指涉及的交易
‧從現代教育收取4,270萬元
‧范以75萬元低價出售金庫股份予母親
‧從由范任股東的金富豪有限公司收取412萬元
‧08年買入何文田雅利德樺臺時從范收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