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汁分居漢填已婚惹官非

蘋果汁
分居漢填已婚惹官非

【本報訊】入境處表格婚姻狀況一欄定義不清,累市民惹官非。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昨在立法會稱,接獲一名正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的市民投訴,指在入境處填表時,考慮到法律上未正式離婚,在婚姻狀況一欄填寫「已婚」,其後處方竟指他應屬「離婚」,控告他提供虛假資料,事主求助律師才倖免於難;有已婚夫婦分隔兩地,入境處人員竟指示丈夫在欄目上填寫「分居」。
吳靄儀表示,投訴人的律師曾建議入境處就「離婚」和「分居」的定義,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署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時強調,入境處人員若懷疑申請人提供的婚姻資料不正確,會讓申請人解釋,若解釋合理及可信,會按審批程序處理申請。他指就婚姻狀況作虛假聲明屬刑事罪行,2008年至2010年間共有68宗,當中65宗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