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在爭產案終極判決中敗訴後,再次現身法庭。她指07年底為籌錢打爭產官司,將女兒送給她的跑馬地雅仕閣連平台單位出售套現,並與買家達成協議,會在爭產案後多付200萬元回購單位,但買家卻將單位售予第三者。梅媽認為對方違約,索償逾300萬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為08年以900萬元從梅媽買入該單位的業主公司誠偉發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代表張叡。按梅媽所指,她與買家的協議,尚包括讓她售樓後續租該單位,而她可付比市值多1.3萬元的租金。她另指單位有積水,向新業主索償近萬元。
案件編號:HCA12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