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常因為錢銀及子女管教問題與妻子爭執的無業漢,去年7月在將軍澳彩明苑單位內狂性大發,揮刀亂斬妻子過百刀,將其頭顱幾近斬甩。原被控謀殺罪的被告,由於精神醫生指他犯案時精神失常,故控方昨在高等法院接納他承認誤殺罪。法官下令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報告,下月4日判刑。
法官下令索精神報告
案發時無業的被告李家鼎(58歲),被控於去年7月11日在彩明苑彩貴閣寓所內,殺死妻子李巧梅(51歲)。被告還柙期間接受精神科醫生檢查,揭發他患有強迫症、重鬱症及精神障礙。法官下令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報告,以評估被告對社會的危險性、是否適宜判處醫院令及醫院令的期限。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86年在內地結婚,育有兩女一子,現年介乎15至22歲。案發當日下午,被告兩名女兒離開寓所到將軍澳圖書館,留下父母在單位內。之後有鄰居聽到被告單位傳來其妻的呼救聲及被告罵人的聲音,接着發出很大「砰」一聲,之後便完全靜下來。
兩小時後兩女兒回家,按門鐘沒人應,於是到附近閒逛。被告差不多同一時間致電報警,稱妻子死了,要求警方不要讓子女進入單位。
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到場後,見死者倒卧客廳,滿身鮮血,當場證實死亡。單位的廚房地下有一把染血菜刀,其時被告激動痛哭及喃喃自語,警方將被告拘捕,他在警誡下說「我啲仔女好可憐,係個賊婆逼我咁做」。
驗屍報告指死者頭、臉、頸及四肢均有刀傷,頸內食道、呼吸道、動脈、靜脈及頸椎均被斬斷,頭顱幾近斬甩。另有不少刀傷集中在後尾枕,由此可推斷死者曾逃走,但遭被告從後追斬。
警方指法醫未能確定死者身中多少刀,因為部份刀傷重叠,但估計合共超過100刀。
三名子女已原諒被告
辯方求情指,雖然家中發生巨變,但被告三名子女已原諒被告,認為他已受到懲罰。三子女不時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望被告,給他支持及希望。
辯方謂被告性格悲觀、內向及固執,經常因為錢銀及子女管教問題與妻子爭執,妻子則埋怨他未能賺錢養家,兩夫婦曾因打架弄至報警收場。
案件編號:HCCC3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