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理文造紙聘請不少香港僱員到內地廠房工作,公司最近要求員工重新簽署合約,改由集團在內地新成立的公司直接聘用,但未有對有關員工作任何終止僱傭合約的賠償,反要員工自行遞交辭職信。員工及工會批評公司「縮骨」,逃避責任。公司則保證員工過檔後工齡將得到延續,聘用條件也較前優厚。 記者:盧文烈
理文造紙(香港)有限公司有員工向本報指,公司一直聘請不少香港僱員到內地不同地區工作,包括江蘇、重慶及東莞等,員工上月收到人力資源部通知,要求員工上月底前終止理文造紙(香港)有限公司的僱傭合約,改由集團在江西省成立的九江市利龍諮詢服務公司聘用。
向員工提供辭職信樣本
不過,理文未有對現職員工作出遣散賠償,而是要求員工自行遞交辭職信,辦理完辭職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簽約。員工質疑公司為省錢犧牲員工應有權益。
理文造紙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公司主要業務在內地,為幫助公司及職員解決實際問題,管理層徵詢員工意見並與職員展開廣泛討論後達成共識,由內地公司直接聘請香港職員。公司會確保員工的工齡得以持續,原有的累積假期則按勞工法例結算。發言人指,員工過檔後會以人民幣出糧,公司會以高於現時滙率為員工計薪,員工實際薪金因而增加約2%。另外,員工可得到國家法定的福利,如醫療及養老保障等。
發言人表示,管理層在過程中從未要求職員辭職,至今也只得一名員工未簽訂合約。不過本報取得一份上月27日由理文造紙人力資源部發給員工的通告,列明員工過檔新公司要完成五個程序,第一步是須先在香港理文辭職,公司更表明稍後會提供辭職信樣本。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表示,僱主若要更改員工受聘的公司,一般做法會先行遣散員工,然後再安排過檔,若僱主選擇保留員工年資,只須向員工發出證明文件,毋須員工自行辭職,質疑理文逃避責任,「最驚係公司日後對員工嘅年資唔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