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被誘繳七萬元健身

精神病患者被誘繳七萬元健身

【本報訊】有精神病患者家屬投訴指,CaliforniaFitness健身中心以滋擾電話向患者推銷健身課程,事主在威迫利誘下,以信用卡預繳近七萬元,購買會籍及100堂課程,家人揭發後呈交醫生紙要求退款不果,後來出動律師信才成功取回三萬多元。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為精神病患者或殘疾人士延長「合約冷靜期」的追索期限。
投訴人李女士表示,患精神分裂症逾二十年的50多歲胞弟,去年10月初不斷收到健身中心電話,女職員「喊苦喊忽」要求胞弟參加健身課程,以助完成該月生意配額;胞弟應邀到旺角分店,數名職員立即圍攻胞弟,又拒絕讓他接觸外界,威迫利誘他一日分三次以信用卡購買三年白金會籍及60堂健身課程,涉款逾4萬元;兩星期後又再要求購買40堂課程,涉款逾兩萬元。

李女士(右)指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胞弟,去年被健身中心誘騙簽下近七萬元的課程合約。 曾顯華攝

收賬單始知受騙

李女士及弟婦於10月底收到信用卡賬單,始知胞弟受騙,於是帶同醫生證明書到該分店要求退款但不果。
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處理50,000元以下的糾紛,如交由區域法院處理,訟費及律師費則「可能要十萬八萬」,隨時得不償失。
李女士後來向健身中心發出律師信,並於今年四月向區議員求助,成功追討3萬多元,「佢哋話我細佬有上過堂,有部份冇得賠,但佢哋一直提供唔到上堂嘅紀錄」。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佩璆表示,有關健身中心拒絕透過消委會進行調解,他建議政府為精神病患者或殘疾人士延長「合約冷靜期」的追索期限,把七天的冷靜期延長至一個月。
據悉,該健身中心為CaliforniaFitness旺角百寶利分店,記者昨致電查詢,職員拒絕轉駁電話予負責人並收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