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一傑認醉酒駕駛候判辯稱只飲四杯紅酒及忙於打燈 遭官質疑

蔡一傑認醉酒駕駛候判
辯稱只飲四杯紅酒及忙於打燈 遭官質疑

【本報訊】草蜢成員蔡一傑上月夜訪好友女藝人伍詠薇香閨後,駕駛價值逾200萬元賓利跑車回家時失事撞毀,警方發現他呼氣酒精含量超標兩倍。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兩罪,並透過資深大律師求情,聲稱事前只飲了四杯紅酒,又因不善操控新車才生意外。惟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對這兩點表示懷疑,更認為蔡當時欲逃走。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不能罰款停牌了事,將案押後至本月24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其間被告蔡一傑(44歲)續准以5,000元保釋。

蔡一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及醉酒駕駛。曾顯華攝

蔡一傑座駕當日嚴重損毀。

蔡一傑在沙宣道8號外(箭嘴示)撞車。

有企圖逃逸之嫌

事發於今年5月1日早上7時40分,蔡一傑駕駛跑車,沿薄扶林沙宣道上斜,駛至沙宣道8號外鏟上行人路,撞毀鐵欄、郵筒及消防街井。跑車繼續衝前200米,駛過對面行車線防撞欄,再反彈回原本行車線,碰上防撞欄始停下。
蔡的座駕損毀,右前臂擦傷,但拒絕送院治理。警方到場調查,發現蔡的100毫升呼氣中有高達82微克酒精。至早上10時在警署再測試,仍有66微克酒精,超標兩倍。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求情表示,蔡事前在朋友家聚會。雖然開了兩支紅酒,但蔡只曾飲了少於四杯紅酒,其後睡足四小時才駕車。
而蔡駕駛日本車15年,近日才購入肇事歐洲車,不熟悉新車操作方法,忙於打燈才會不慎撞車。跑車失控後,蔡驚惶失措,欲煞車時卻誤踏油門,令座駕繼續向前駛。
惟裁判官直指蔡呼氣酒精含量超標甚多,應曾豪飲,又指歐日車輛的設計不會有太大出入,更透露自己經常駕車途經案發地點,認為首次撞車的地點距離彎位甚遠,根本未需打燈,故質疑辯方說法。
裁判官認為肇事車輛上斜200米才停下,加重案情嚴重性,蔡更有企圖逃逸之嫌。辯方予以否認。
求情續指,蔡於公餘時參與公益事務,例如探訪老人院,但事後精神受困擾,須約見醫生及逃避傳媒。蔡駕車23年,一直沒有定罪紀錄,實屬好司機,只曾六次接告票,其中五次屬超速。他已有悔意,暫時不駕車,改為聘用司機。
案件編號:ESCC24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