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龜速審批 業界不提申請照開工小型工程監管變冇王管

屋宇署龜速審批 業界不提申請照開工
小型工程監管變冇王管

【本報訊】香港違例僭建嚴重,繼去年馬頭圍道塌樓事件,上周四(9日)屯門又發生工廈塌簷篷意外。屋宇署去年底推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原本可透過註冊制度於出現問題時找到「源頭」,向經手承建商追究責任,以提升樓宇安全。惟制度推行半年,業界叫苦連天,炮轟屋宇署審批工程進度緩慢,生計大受影響,有工程公司索性不提交申請照做工程,違規情況依舊,制度形同虛設。 記者:梁御和

於去年12月31日生效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除要求承建小型工程的承辦商及工人均須領有指定牌照外,進行工程前須提交《展開工程通知書》予屋宇署審批,該署收到通知後會發確認信,工程完畢後憑確認信內的工程編號呈交完工證明。新制度下所指的小型工程,包括安裝鋁窗、玻璃幕門及冷氣機支架,或清拆建築物外牆的伸建物、金屬閘及違例構築物,須聘請註冊承建商申請進行。
有工程業界人士反映,屋宇署規定在開工前七天遞交申請表,惟沒清楚列明何時完成審批,業界一般理解為交表後七日屋宇署沒反對便可開工,並會獲發確認通知書。惟業界不滿交表後往往遲遲沒有下文,不少工程公司當作「沒問題」照開工,惟事後被指不合格,又有公司完工後多時仍未收到審批確認信,在沒有證據證明工程符合安全下無法收取工程費。業界人士估計,在新制度下每年約有逾萬宗小型工程須經審批才能進行,惟屋宇署根本沒有足夠人手處理。
專接屋苑管理公司工程合約的陳先生表示,年初制度剛推行時,其工程公司入紙後,約十數天便收到屋宇署的確認信,惟由3月開始,疑因越來越多公司交表,屋宇署應接不暇,試過完工逾兩個月仍收不到確認信。「普通裝修工程完工後可以即時收錢,但做公司客管理公司要我向屋宇署呈交埋完工證明書先找數,但3月交表,6月初先收到屋宇署封確認信辦理到完工證明。」
此外,有工程公司交表後沒下文,以為工程已獲認可,惟完工後才被指不符合規格「叫停」。裝修公司負責人林先生曾在完成工程後才收到屋宇署通知工程有問題,「但係我工程都做完,錢又收晒,見到封信咪撕爛掉落垃圾桶囉,而事後屋宇署都冇採取任何行動」。在冇王管情況下,業界指有工程公司索性不理新制度,沒提交申請照做工程。

屋宇署未有回應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怒轟新制度擾民,成效成疑,「政府引入新制度原本係當『尚方寶劍』監管僭建,但係無牌公司違規承接工程,都唔會事先通知屋宇署,違法都冇人知。反而呢幾個月收到好多業界反映,攞牌照嘅註冊手續繁複,而工程審批嘅進度又慢,連守法嘅公司都被拖到冇癮,怨聲載道」。他認為政府應檢討更有效取締違建物措施。本報曾就情況向屋宇署查詢,至截稿未有回覆。

申請註冊牌照的表格連填表須知共44頁,其中工程經驗類別不明所以,業界不懂得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