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加之罪:石棉、香煙、陽台窗 - 陸離

強加之罪:石棉、香煙、陽台窗
- 陸離

陽台加窗,是犯法?
政府開埠至今,幾時警告過市民?從來沒有!
從來好端端、好地地,沒有罪的,忽然政府說有罪,就有罪了!這是擾民!「勞民」更「傷財」!而且「傷的是人民自己的錢」!即使政府願意花費公帑,去為市民清拆陽台窗,難道市民不用付出「時間精力」去接待清拆工人?裝修師傅?可能還要「請假」、扣人工!
大富翁住在大豪宅(相對小小的「假」豪宅來說),可能露台陽台無需加窗,有條件享受真正的露台陽台,但是小市民住在「尺」金「寸」土的蝸居,陽台加窗,就多個房間!拆窗之後,還得傷腦筋找空間,放置本來安居數十年的睡牀、書桌等。(若說全層戶戶都陽台加窗,可能會超重,這倒是個問題。但既然政府一直「容許」,就不應該忽然之間「話犯法,就犯法」!這對市民不公平!─補救「戶戶陽台加窗可能超重」方法之一,是「加固」。特別是地下無柱、懸臂式「騎樓」,確有危險,已經冧過不止一次!日前屯門某廈冧石屎簷篷,就是懸臂無柱式。前此已冧過數次。必需速速加柱。懸臂無柱式設計,是「無腦」的設計!)
同理,石棉簷篷、香煙,都是一世紀不犯法,忽然說「有罪」就「趕盡殺絕」!政府不但無道歉(石棉瓦話拆就要市民自費搭棚拆),無安撫(更將煙民當罪人),還要將毛澤東、鄧小平、阮玲玉、香奈兒、披頭四,手上的香煙都刪掉!竄改歷史!又不乾脆禁煙!就算終於禁煙,總不可以刪掉歷史圖片的香煙!有腦無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