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布吉鎮首富之稱 賣地惹官非內地投資港商中招逃亡

有布吉鎮首富之稱 賣地惹官非
內地投資港商中招逃亡

【本報訊】內地投資陷阱多,房地產一地皮兩買賣情況嚴重,有「布吉鎮首富」之稱的港商溫壽安,廿多年前在內地真金白銀買入土地,現時卻被另一有權有勢的買家入稟內地法院,指他與房地產經紀串謀詐騙,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溫壽安兒子代父喊寃,希望內地有公平審訊,矢言案件完畢會完全撤資內地市場,「好黑暗,(內地投資)越做越心寒。」
記者:袁慧妍

現年60歲的港商溫壽安,1979年開始在內地投資,於1989年在深圳龍崗區其居所附近,以人民幣2.25萬元購入1,500平方米綠化土地,種植果樹及興建凉亭。
當時布吉鎮房地產公司副經理鍾繼華為方便紀錄,把綠化土地買賣合約年份寫成1986年,即其居所購入年份,溫壽安當時不以為意。
當時內地一地兩賣情況嚴重,至1998年,另一買家、現任龍崗區政協常委廖志強,以其公司「源豐公司」名義購入同一土地後,開始大興土木,雙方為土地擁有權爭持不下。直至2008年,源豐公司突然透過鍾繼華聯絡溫壽安,指可以支付200萬元進行「和解」,條件是要溫要放棄地權,溫答允。溫後來發現,原來廖事先得悉地鐵將要進行徵地,估計該地賠償額高達800萬元,即廖淨賺600萬元;而鍾繼華則收取了源豐公司10萬元「喝茶費」。

指綠化土地買賣合同造假

「和解」後半年,源豐公司突然聲稱溫壽安當年的綠化土地買賣合同造假,然後跳過龍崗經偵局,越級到深圳市刑偵局報案;案件發還龍崗檢察院調查時,據悉廖志強曾動員過百人到檢察院「施加壓力」;檢察院去年6月發出拘捕令,拘捕溫壽安及鍾繼華。
溫壽安的兒子向本報表示,父親現在「逃亡」中,所以龍崗法院本月20日進行的審訊只有鍾繼華一個被告,起訴罪名是詐騙;如鍾被入罪,其父亦無可倖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他擔心廖志強在內地有權有勢,人脈又廣,進行審訊期間會遇到不公平對待,「真係好擔心,我家嘅正職變咗係為案件東奔西走」。

與李嘉誠獲深圳榮譽市民

他續稱,港商真金白銀於內地投資,卻因為內地貪污問題嚴重,靠人事就可走捷徑,覺得「越來越心寒」,「如果件案搞掂咗,我哋會即刻走,走去邊都唔理,總之離開呢度(內地)就得」。
有「布吉鎮首富」之稱的溫壽安,是深圳市九礦企業機械地盤工程公司董事長,曾擔任深圳市僑商會創會名譽會長,1994年他與香港首富李嘉誠及當時日本首相海部俊樹等46人,同獲深圳市政府授予首批「深圳市榮譽市民」稱譽。

有「布吉鎮首富」之稱的港商溫壽安現正「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