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呎地年租七萬 毋須招標政府明益劉皇發建私家路

萬呎地年租七萬 毋須招標
政府明益劉皇發建私家路

【本報訊】剛第九度當選鄉議局主席的「新界王」劉皇發,再被揭發獲政府明益批地。劉皇發位於屯門天佑居的家族大宅,於數年前獲政府以毋須招標的短期租約形式,批出一幅近萬平方呎,原是公眾的休憩用地,興建私家路與圍牆大閘。劉皇發承認每年只須繳付7萬多元「賤價」租金,並聲稱:「嗰度係屋企,有私隱o架嘛,點可以俾你行?」
記者:黃偉駿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劉皇發位於屯門青山灣天佑居的家族大宅,共有六幢三層高獨立屋,全部由劉氏家族公司LWFCompanyLimited持有。根據地契與屋宇署於1984年批出的建築圖則,天佑居地盤面積只得20,780平方呎,但地政總署於數年前,以毋須招標的短期租約方式,將旁邊一幅近萬呎的休憩用地租予劉皇發,作為大宅私家路。
記者日前實地視察,位於青山公路43號的天佑居,毗鄰黃金泳灘與咖啡灣泳灘,環境清幽,旁邊是黃金泳灘的辦事處。原本辦事處旁邊有一個公眾停車場,但後來劉皇發獲短租批地後,便改建成私家路,並在路口興建了一道金色巨型鐵閘,旁邊加建圍牆,令天佑居地盤面積增加了一半。有附近居民表示,該道巨閘於大約3年前才加建,之前一般駕車人士,仍然可以駛進該路。

未向城規會申請

據《屯門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幅休憩用地的常准許用途,並不包括私家路;即使是要先經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的准許用途,也沒有列明可作私家路或私人花園,而事實上,劉皇發或地政總署也從沒有向城規會提出申請。
記者曾向地政總署查詢是根據甚麼原則將土地租予劉皇發、租金與租期等,但署方拒絕透露,只回覆:「該土地可作私人花園及通往屯門市地段第202號的通道用途,在符合該土地用途的大前提下,在該土地搭建圍牆或加置鐵欄毋須向地政處申請。」

地政總署以短租方式批出天佑居旁的休憇用地,給劉皇發建私家路後,劉宅在路口加建了大閘。

「點可以俾你行」

記者致電劉皇發查問,他承認現時圍牆內的道路,是向政府租用,「臨時牌照,1年7萬幾(元),你唔好亂報啦。」當記者再追問他詳情,他開始封口稱:「起碼租咗10年、8年……我邊記到咁細嘅事。」又大發晦氣說:「你成日將軍我對你冇好處,你自己查啦,邊記得咁多?你問我今年幾多歲都記唔到,今日有幾多新聞,你問嚟做乜呀,你咪照寫我唔記得囉。」
記者指,有居民投訴他在私家路口加建大閘,他反擊說:「嗰度係屋企,有私隱o架嘛,點可以俾你行呀?閘口以外咪俾你行囉。」他續稱,旁邊有其他道路通往泳灘,「邊有路行唔到?你唔好道聽途說,你知香港人幾百厭」。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批評,地政總署應該交代為何要將休憩用地租予劉皇發,「嗰條路唔係公眾行唔到,而且青山公路沿線咁多屋苑,相信未必個個都可以向政府短租土地。」他質疑政府是否因為劉皇發的權貴身份,給予「方便」。

地政總署短租方式批出的用地(黃色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