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H股個人股東今年起將被徵收兩成股息稅。中國國航(753)公佈,由於近期中國稅務法律法規變動,國家稅務總局在今年1月發佈《關於公佈全文失效廢止、部份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中,廢止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原本規定,對持有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該H股的內地企業所收取的股息,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現時該通知被廢止,因此在派發2010年度末期息時,持有該公司H股的個人股東,已不能免予扣除個人所得稅,須繳納20%個人所得稅,並由公司代扣代繳;不過,若股東可提供相應資料供稅務機關進行確認,便可根據稅收協定等相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但公告並無闡述具體條件。預計新規定將適用於其他H股。
08年內地實施新稅法,針對並非以個人名義持有H股的股東,會被扣起10%稅率。今次連個人名義持股也須徵稅,而且稅率更高出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