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僭建風暴席捲新界丁屋與市區樓宇,激起一眾原居民與小業主強烈反彈,但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斬釘截鐵表明,不會「特赦」任何僭建物,也否決以補地價方式豁免已存在的僭建物,認為會違反法治精神。她表示已委託顧問未來一年評估全港4.1萬幢私人樓宇的外部僭建物,政府會按優先次序處理。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後,主動回應傳媒有關處理僭建物的政策。她澄清絕對不會考慮特赦或豁免違例僭建物,否則會違反法治精神,但是否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去審視違規僭建物,則持開放態度研究。她又力撐下屬屋宇署署長區載佳,重申其寓所露台的趟窗屬豁免改動,絕非僭建。
補地價不可行
她在會議上回應謝偉俊口頭質詢時,重申任何不符合《建築物條例》的工程或建築物屬違法,不可能透過任何行政措施而變成合法。建築事務監督只能按《建築物條例》考慮與樓宇安全有關的事宜,所以以補地價來豁免僭建物是不可行亦不合理,「如果有財政能力嘅業主可以付款保留僭建物,對於冇財政能力嘅業主係咪公平呢?對過去10年按政策被取締嘅違例建築物業主,或收到勸喻信後自行清拆僭建物嘅業主又係咪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