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派對 酩酊大醉富家女疑被姦

遊艇派對 酩酊大醉
富家女疑被姦

【本報訊】返港度假的富家女,與閨中好友參加遊艇派對,其間酩酊大醉,遭獨留船艙睡房。其後友人折返,發現一名尼泊爾籍侍應正壓着她下身。富家女翌日酒醒,對事發經過全無印象,但感下體疼痛,質問友人始知情。涉案侍應否認強姦,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現職空姐的22歲女事主,原與母親居外地,每年會回港度假。去年她留港期間,在父親公司任文員,閒時與友人見面玩樂,地點包括知名夜店BeijingClub。
去年6月27日,她獲邀參加夜店舉辦的遊艇派對。她與三名女友人在中環登船,傍晚抵達西貢一個沙灘,過百名年輕男女在場跳舞狂歡。

尼泊爾籍被告否認強姦。

友人目擊侍應壓事主

她在派對中吃過肉腸,又喝過啤酒、紅酒、白酒、伏特加溝紅牛及果汁汽水。後來她失去知覺,醒來已是翌晨11時,身處家中床上,並戴有衞生巾。
她完全記不起醉倒時發生的事,只覺渾身乏力,下體劇痛,發短訊查問同行女友人。友人晚上覆電,痛哭道歉,自責沒有好好看守她。事主始知受辱,怒斥友人「點解我醉咗你都唔照顧我」。次日,目擊事件的友人陪她報警。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醉得不省人事,兩名女友人將她送回船艙睡房獨自休息。稍後她倆折返,發現一名男子把守房門,聲稱其友正使用房間。兩女不理,入房發現任現場侍應的被告LaxmanGurung(20歲)壓在事主身上,正抽出陽具。被告向兩女道歉,但指是事主要求,又代兩女找回事主的比堅尼下裳。被告事發後四天被捕,聲稱事主向他露出胸部並要求做愛。
事主接受盤問時,否認自己是「派對少女」。辯方出示電話紀錄,指事主曾於事發翌日早上8時、即她聲稱未醒時,向友人發短訊質問誰人送自己回家,事主謂不記得。
辯方又指她酒醉時可能做過或說過一些事,只是她記不起,她聽後啜泣,需休庭稍息。
案件編號:HCCC3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