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首次主動要求人大釋法,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從憲制角度終院決定有法理依據,但若人大常委會認為商業行為也可享有外交豁免權,勢必嚴重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商業中心地位,甚至有法律界人士擔心,日後在港國企與外商有合約或商業糾紛時,會利用有關判決「輸打贏要」。
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終院決定符合《基本法》規定,但對有關做法仍存有不少異議,特別是擔心會打擊香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的地位及營商環境。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終審法院尋求人大釋法勢為一些在香港進行的商業活動,注入不明朗政治因素。
令港法庭地位遜鄰國
公民黨另一資深大律師、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內地不少國企在香港進行不同範疇的商業活動,若這些公司違約或作出傷害國際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但被視為國家行為而不受法律監控,後果十分嚴重,隨時影響香港的金融及商業中心地位。
面對可能影響香港營商優勢,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希望人大常委會釋法時,必須十分慎重處理,盡量以狹義方式界定何謂外交,以免國企在港營商時,變得可以「輸打贏要」,凌駕香港普通法的法律原則。
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終院認為香港要跟隨中央政府實行絕對國家豁免權,會令香港法庭的地位遜於鄰近國家的法庭,因為其他國家實行限制豁免權,法庭有權審理商業性質的國家行為,惟獨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
對營商產生負面影響
此外也對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商業運作有負面影響,特別涉及國家企業的交易時,雙方可能選擇不來港做生意。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則認為法律界毋須過慮,她個人不認為國企在港的行為,可以被稱為國家行為,希望人大的決定能釋除港人有關疑慮,范太預計最快8月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才能處理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