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曾致函法院干預

外交部曾致函法院干預

【本報訊】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在訴訟展開後三度致函高等法院、上訴庭及終審法院,重申中央政府實施絕對國家豁免權,更在第三封信中指香港法庭若立場不一致,會對整體國家利益造成損害。有學者質疑此舉顯示中央不信任香港法庭,並干預法庭判案,人大釋法的結果亦已呼之欲出。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分別於08年11月、09年5月及去年8月,就本案向高等法院原訟庭、上訴庭及終院發出三封信件。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第一、二封信只是闡述中央政府的國家豁免權政策,尚可接受。
第三封信則表明,「香港如果適用與國家立場不一致的國家豁免權制度,將毫無疑問對我國主權造成損害,對我國整體國家利益造成深遠影響及嚴重損害……中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外交事務的權力和能力將受到實質干擾……損害我國的國際形象」。
張達明認為第三封信的措辭尤其強硬,除了評論案件本身,亦表明香港法庭不跟隨中央國家豁免權政策的後果。

未審先結論 終院無選擇

張表示由於外交部實際上是代表中央政府,信件反映中央政府不信任香港法庭,而且似是未審先作結論,干預法庭判案,令終院沒有其他選擇,而且無法作出獨立裁決,失去「一國兩制」中所指的「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