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自08年初正式被廉署起訴後,案件擾攘接近三年,直至去年底才於區域法院順利開審。其間經歷過蔣麗莉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訊,另爆出假文件風波。
經次被告取得
在案件仍在提堂階段時,蔣麗莉為尋求公平審訊,罕有地要求法庭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以進行陪審員審訊,成為首宗引用《基本法》挑戰審訊地點的案件。惟蔣麗莉的要求被拒,她隨即就法官決定及有關制度兩度提出司法覆核均敗訴,她提出上訴,甚至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審,仍被駁回。事件糾纏至去年底,才能正式開審。
不過,至審訊中途,又爆出廉署涉嫌隱瞞證人犯案資料的風波。事緣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蔣麗莉開始自辯前,次被告代表大律師艾勤賢,突然呈上三份疑似特赦證人藏毒的警察內部調查報告,指廉署刻意隱瞞,對辯方不公平。
對於這份來歷不明的文件,被告一方一度顯得雀躍,似能為案件打開一絲勝算機會。惟控方證實文件屬虛假,而從不明人士接得文件的次被告胡思聖,為表清白,已主動向警方備案,文件正本亦交予廉署套取指紋。據了解,待本案審訊完結後,警方會進行調查。《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