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個男人,把精子冷藏在精子銀行,準備日後生育時使用。不料前妻冒用他的簽名盜取了精子,並先後誕下一男一女。這個男人莫名其妙做了父親而渾然不覺,直至某一天,前妻因無力撫養兒女把他告上法庭,他才知道自己的精子被盜用。法庭不是判那前妻歸還盜用的精子,而是判男人支付大約港幣130萬元的子女撫養費。
這單官司很奇怪,左看右看,那男人都是受害者。他的精子放在精子銀行,前妻盜用他的簽名盜取了精子,那麼,他應該是原告嘛,告前妻偷盜;並且告精子銀行管理不善,令客戶利益受損。整件事裏面,男人做錯了甚麼?如果一定要追究他的錯處,那麼,是他錯找了一間不安全的「銀行」。
金錢和精子,都是男人的財產,可是放在銀行的精子不見了,跟放在銀行的金錢不見了,苦主的際遇卻大不相同。被偷竊了精子的男人,最終還得在法官的判決下向偷竊者支付金錢。我不知道法官判案時究竟是怎麼想的,他大約認為,那男人的精子雖然被盜用了,但被盜用的精子變成了兩個活生生可以跟他一起踢足球的孩子卻是不爭的事實,所以,那男人無論如何還是做了現成的父親,他的精子不是消失了,只是換了一種更好的形式存在,並將持續存在下去,而且開枝散葉。這完全是男權社會固有的思維模式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