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隊體育項目並非每項皆可實施「單飛」制,原因是如游泳、田徑、體操等團體運動,均以國家隊名義參賽,獲得體育總局認同及選拔是最終派遣出賽的唯一因素,與講求職業賽個人成績的網球、桌球、高爾夫球等不相同。
8%至12%獎金交國家
09年1月起,網壇世界排名前列的女將李娜、鄭潔、晏紫和彭帥,正式脫離國家資助,以「單飛」的自負盈虧方式運作,聘請教練、食宿、醫療及旅費等均自行支付,也有權自行安排參賽事宜。運動員仍需將8%至12%的獎金交予國家,但與以前須交75%獎金相差甚大。
網球、桌球、高爾夫球等項目的運動員能以自負盈虧方式運行,是因為世界職業賽事均以個人名義而非以國家名義參賽,而且參加國際賽、職業賽的資格是依據世界排名或外圍賽賽果,國家體育局的影響力幾乎為零。在單飛制下,球手可減少參加國家隊的活動,如中國高爾夫球國家隊在5月底舉行成立典禮時,世界排名158位的張連偉可因參加巡迴賽缺席。
此外,現時世界排名第4的中國「桌球神童」丁俊暉也享受獨立體制的成果,他簽下經理人公司安排一切參賽、宣傳等事務,獲得更大的商業效益。丁俊暉已先後贏得英國錦標賽、溫布萊大師賽等排名賽,令他贏得「東方之星」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