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僭建問題不絕,置業人士宜小心免購入僭建單位招損失。讀者吳小姐投訴地產代理處理樓宇買賣前無出示土地查冊證明,害她買了一個屋宇署曾發出維修令的僭建單位,無奈撻定,損失約10萬元。
嚴重可被吊銷牌照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今年迄今共收到7宗有關投訴,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於達成樓宇買賣協議前向買家提供土地查冊的結果,保障買家購買前可掌握充份的資料。若證實地產代理無向買家出示相關資料,有機會受到處分,嚴重者可被吊銷牌照。
地監局建議市民買樓前可登入地監局網址 http://www.eaa.org.hk,參考當局與消委會合作出版的《置業須知》小冊子。
檔案編號︰051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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