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僭建風暴席捲整個特區政府,負責執法處理僭建物的屋宇署署長區載佳,也被指寓所露台加裝了活動趟窗,未有入則申請涉嫌僭建。區載佳表示他曾進行專業評估,認為工程屬於豁免範圍毋須入則,屋宇署派人視察後也力撐署長合法。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該署「自己人查自己人」,認為署方公佈的僭建準則是為署長「度身訂做」。
記者:黃偉駿
區載佳位於大坑豪園的寓所,91年買入,前業主在他買入前,已在露台加裝了活動趟窗,但事前沒有入則。本身是建築測量師的區,買入單位時曾自行對露台的改動進行專業評估,認為屬於豁免審批工程,於是沒有另外找人再作評估。
不過,區的露台改動曝光後,屋宇署已經應區的要求,即時派人到其單位進行專業評估,至昨日傍晚發出聲明,證實露台的改動屬豁免審批工程,完全符合《建築物條例》。區隨即發表聲明,重申署方對所有個案一視同仁,又提醒市民今年1月1日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後,如果業主在已經計算豁免樓面面積的露台加建趟窗,便需要尋求註冊承建商或專業人士進行工程。
事後詮釋加裝條件
區載佳又詮釋在露台(不計環保露台)合法加裝窗戶的條件,包括不能影響建築物結構、窗戶可以打開不影響通風、及加窗後確保天然照明與通風。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認為,區載佳在署方確認露台沒有僭建前聲稱改動符合《建築物條例》,對前來檢查的署方人員構成壓力,影響公正性;又指區所提到的合法加窗條件,李從來沒聽過,質疑是為署長「度身訂做」,「咁樣好危險,市民個個以為咁樣加窗就合法」。他批評署方「自己人查自己人」,會令人以為署長有特權,要求政府應該委託建築師學會、工程師學會及測量師學會的代表,再為區的露台進行獨立評估。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劉秀成認為,區載佳作為屋宇署署長,理應避嫌入則申請改建,遵照法例精神,又指專業人士平日向該署入則,往往也遭諸多留難,「但係署長話豁免就豁免」。
專業人士意見不一
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認為,區載佳在露台加窗會增加建築物負重,又質疑區的露台當年是否已獲豁免計算樓面面積。另一結構工程師黃澤恩則指,區的露台屬非常輕微改動,入則「連當區風力、室內撞擊力都唔使計」。他認同有關改動可獲豁免,「因為冇打爛圍欄,而且隻窗係一呎闊、兩呎高,唔係玻璃幕牆」。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指,區所列的豁免條件,業界一般都很清楚,「絕對唔係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