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拒收輔幣惹爭拗

店舖拒收輔幣惹爭拗

不少店舖貼有小告示稱不收輔幣零錢,但商戶拒收法定貨幣常引起爭議。
陳婆婆月前到超市欲購買一袋12.9元的蘋果,欲以一個10元硬幣和三個1元硬幣支付,被職員以其兩個1元硬幣已氧化變暗啞及青藍色拒收,雙方爭議至報警求助;最後陳婆婆放棄購物。
另一位讀者鄭小姐於大角嘴一麪包店欲購買5.5元的芒果糯米滋,欲以兩個2毫及一個1毫支付5毫尾數,但店員拒收毫子,最後鄭小姐拂袖而去。

金管局:純屬商業決定

金融管理局回覆本報查詢,指根據現行《硬幣條例》規定,沒有經過非法處理的硬幣都屬法定貨幣。法例列明在使用面額1元或以上的硬幣付款時,款額不可超過100元。如以毫子支付,款額不可超過2元。
不過,法例卻沒有規定日常交易必須以法定貨幣作為支付媒介,也沒賦權該局要求商戶必須接受硬幣。故是否接受硬幣交易或使用何種支付媒介純屬商業決定。
檔案編號:0315011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