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地勤08年凌晨下班回家時,在大埔林村河遭洗劫及扼殺。為籌錢還債及去旅行的裝修工人被捕,本周一在高等法院受審。他昨日在審訊中途突然承認謀殺罪,還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已成為基督徒,對事件感到後悔。法官遂引導陪審團裁定工人謀殺罪成,依例判他終身監禁。
殺女地勤棄屍引水道
案情指,21歲死者丘曉彥於08年5月15日凌晨,下班返大埔錦石村寓所,在村口遭27歲被告蘇錦埋伏箍頸,拖入橋底洗劫後扼死。被告用清潔劑洗屍後將屍體搬落引水道,之後用死者手機發短訊,勒索死者家人10萬元。
被告09年受審後被判謀殺罪成囚終身。他指被捕後遭警員打胸腹和揸下體,被迫認罪,案件獲判上訴得直重審。控方自本周一開審傳召了三位警員作供後,被告突然認罪。警方調查本案時,亦揭發被告於05年10月劫殺泰籍女商人謝麗萍,將屍體搬到稅務大樓33樓的風櫃房。該案去年3月審結,被告同樣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3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