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電器店店員向僱客通風報信,告知iPad2返貨時間,所犯何罪?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如能證實店員收受利益作為「通水」的誘因或報酬,即屬受賄,行賄及受賄者均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類似的案件近日亦曾發生。廉政公署在今年4月及5月拘捕18人,涉嫌在奶粉銷售中行賄及受賄,被捕人士包括連鎖超級市場及健康護理店員工。有關職員涉嫌收受水貨客每罐奶粉數十元賄款,作為通知他們有奶粉供應及協助他們大量購買奶粉的報酬,廉署在行動中搜獲逾1,000罐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