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獲准申請分拆電訊業

電盈獲准申請分拆電訊業

【本報訊】電盈(008)財技再現!經過個多月的上訴,電盈宣佈,港交所(388)根據《第15項應用指引》批准集團分拆電訊業務及獨立上市的建議,最屬意仍以商業信託上市,集團擬以實物紅股方式向股東派送5%至10%合訂證券及優先認購權,並且於市場作公開發售約30%,預期第四季前完成,電盈更建議,於分拆後的3年內維持最少與2010年相同的股東股息分派水平。電盈昨收2.97元,跌0.7%。
電盈的意向仍是以商業信託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方式,公司正不斷與香港的監管機構合作,以訂定最終架構,務使商業信託可在現有的香港監管框架中運作,集團的意向是透過上市程序,出售商業信託的少數權益,因此集團將保留其電訊業務的大部分權益(目前的意向是50%),而電訊集團的業績仍然會與公司的財務業績綜合計算。電盈表示,經上市出售商業信託的合訂證券所得款項,將用以減少電訊集團的債務,並為推動電訊盈科增長業務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資金;電盈表明,分拆須獲股東批准。

屬意商業信託上市

電盈小股東大聯盟認為分拆只是陰乾式的曲線私有化,是損害小股東權益的行徑,聯盟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完成分拆建議後,除保留電訊業務及盈大地產(432)控股權益外,亦會保留企業方案及媒體業務。企業方案去年總收益約20.39億元,媒體業務則包括收費電視、網上黃頁、now.com及Moov等新媒體業務,去年收益23.83億元。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上月接受外電訪問時表示,商業信託的上市框架已基本成形,目前正與證監會積極研究法律的細則,希望兩個月內可出台有關方案。4月上市委員會考慮集團根據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所呈交的申請後,決定駁回電盈的分拆申請,當時市場消息指,委員會不批准其分拆上市方案,主要與電盈分拆後,母公司市值未能符合《上市規則》要求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