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深繩索技術教練邀女學員上門後毛手毛腳,舔耳又三度抱入睡房侵犯,更自行拉開褲鏈,引導對方摸他陽具,令事主「隻手硬晒」。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蘇惠德昨裁決指,不相信教練想跟事主拍拖,攬攬錫錫是得到事主同意;判被告入獄三個月。辯方即時申請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上訴獲准。記者:李啟發
裁判官認為,37歲被告楊復貽審訊時,才提出21歲事主欠他學費,口供又矛盾。他聲稱,想跟事主發展成情侶,但從無談及關係或問是否願意,就做出他說僅攬攬錫錫的親密行為,難以置信。事主初到其偏遠寓所被侵犯,嚇得不敢馬上離開屬正常,故判非禮罪成。
准10萬元保釋等上訴
律師求情說,楊的確誤以為可跟事主進一步發展,本案令他名譽受損或會打擊生意,懇求考慮案情不算最嚴重,先取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惟裁判官直指楊無悔意,事主上庭憶述不愉快經歷,兩人是師生,楊濫用對方信任,需判囚三個月以收阻嚇之效。律師立刻要求覆核刑期,但維持原判,再申請以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終獲准。
案情指,事主經facebook認識楊,曾一起用膳及食糖水。去年9月10日早上,她應邀上門處理緊急文書。下午完成後,楊趁看繩索技術影片,將手放在她大髀,輕撫其肩、手及腰約15分鐘。事主受驚不懂反應,用手踭頂住低呼「唔好啦」。楊繼續企圖摸胸,吹她耳朵甚至舔她耳朵約10分鐘,事主再說「我接受唔到呀」。
YouTube留下訓練片
之後,楊兩度抱她入房摸背及臀又拉開褲鏈引導她隔內褲摸陽具。事主「借尿遁」致電友人再被抱入房非禮。她藉口公司急召,由楊駕車送走,其間被強吻。楊曾指導消防高空拯救專隊,YouTube有多段他的訓練短片。
案件編號:KTCC70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