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惹的禍》
【本報訊】最低工資實施至今剛滿一個月,勞工處湧現一批月薪同是5,824元的長工職位。為何是5,824如此「零丁」?只因以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計算,28元時薪下,月薪正好5,824元,「5824」已成低薪長工代名詞。記者連日以打工仔身份應徵部份職位,發現聲稱月薪5,824元的職位中,仍有不少僱主出蠱惑,例如聲稱日做8小時變9.5小時。有明知違法的僱主更揚言:「唔會有人查嘅!」
記者:陳達浩、黃偉民
為配合最低工資推行,勞工處自5月1日起拒絕不符最低工資要求的招聘職位登記。在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只要輸入「5,824」搜尋,即可找到逾30份月薪5,824元的空缺,大部份是清潔、銷售員或髮型助理等。
日做8小時變9.5小時
僱主願付5,824元月薪,是守法還是掩眼法?《蘋果》記者連日放蛇見工逾20次,發現部份聲稱月薪5,824元的職位涉嫌違法。記者根據勞工處資料應徵大埔區一份商場清潔工,月薪5,824元,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時間上午7時半至傍晚5時半,每天工作八小時。
記者上周五見工時,姓黃女負責人說有關工作是「替位」,「邊個休息就替邊個,連女廁都要洗埋」。記者表示沒問題,黃即說:「畀多百幾蚊你,齊頭6,000。」記者狐疑之際,黃說:「每日返七放六,冇嘢做早少少走都得,超時冇補水。」朝七晚六合共11小時,黃解釋是返早上7時,約12時放食飯,1點半再開工至6時收工。她又指新入職者首月只有三天休假,次月起才享四天休假。
記者早料不計飯鐘錢,但屈指一算,上午開工5小時,下午4.5小時,合共9.5小時,非勞工處資料所說的8小時,月薪應為6,916元(9.5小時×28元×26天計,兩者相差1,092元),遂向黃表明:「唔夠28蚊時薪喎!」黃說:「三個月後加番多少畀你。」又解釋:「係因為投標價平咗,要畀少啲……最低工資害死我,後邊個阿姐以前都係5,300,家加到5,824,另一個男工同你一樣都係6,000蚊,係唔夠,人哋都冇意見。」記者問:「會唔會俾人查到o架?」黃即說:「唔會有人查o架……查都係查公司啫!」
勞工處自最低工資實施後,截至本月28日派出勞工督察巡查逾2,700次,並收到27宗僱員懷疑所得工資低於法定水平個案。料當局待近日有關工人出糧,得知實際工資後始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