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昨通過,推出以業主需求主導的重建先導計劃,下月至今年10月間接受申請。計劃容許舊樓業主主動要求市建局介入重建,但必須有最少67%不可分割的業權持有人同意。市建局則會考慮樓宇地段面積、失修狀況及資源等因素,並得到財政司司長審批,預計首年會將1至2個項目納入下年度計劃內。
需求主導計劃設6項考慮原則及申請標準,有意申請的樓宇,最少要有67%業主同意重建計劃,市建局則會考慮樓宇失修狀況等因素,若計劃得到財政司司長批准,市建局才會進行人口凍結調查及提出一個有條件收購價,屆時申請樓宇必須具有80%或以上業主同意,否則項目將不能落實。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在記者會上表示,會按照同區七年樓齡的呎價標準向自住業主出價,其他業主及租客的賠償也會按一貫標準。他指需要80%業主接納市建局的有條件收購價,及簽署買賣協議,計劃才得以落實,應可杜絕一些業主借市建局出價,私下與其他發展商洽商的情況。
7月至10月接受申請
他指目前難以估計7月至10月間收到多少宗申請,也不介意申請樓宇屬一些虧蝕的重建項目,符合條件的申請均會考慮。
需求主導計劃針對一些地盤面積較小的舊樓,由於業主人數較少,較易在重建議題上取得共識。不少舊樓業主,如早前土瓜灣馬頭圍道塌樓事故毗鄰的春田街雙號業主,曾不滿市建局未有將他們的樓宇納入重建範圍,估計可受惠於需求主導計劃。至於其他舊區如九龍城的舊樓業主,預期也是申請意欲較高的一群。
業主需求主導重建模式申請準則
1.每個地段有不少於67%不可分割業權持有人同意
2.在有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的地區,申請樓宇須位於重建區內,不得位於保育區
3.樓宇明顯失修
4.地盤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
5.樓宇不屬具歷史、建築或文化價值的建築物,除非這些建築在規劃時可保存
6.市建局有足夠資源和能力,於較短時間內啟動項目
資料來源:市區重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