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女學警自殺事件,有人認為她身為未來執法人員,自殺行為未免太過脆弱。其實警隊自去年開始,招募學員時已加入一項心理質素評估測驗,過不了這一關,即使通過所有筆試、體能及初步面試都不會被取錄。
遇疑難應找教官傾談
有關的心理質素評估測驗,是因應「魔警」徐步高案而起,警方為防類似徐步高的警務人員再現,去年4月正式在招募警務人員中,引入該項心理質素評估計劃。投考警隊者在完成筆試、體能測試及初步面試後,要接受入職前心理評估測試。
投考人須填寫一份三頁長問卷以提供心理狀態資料,內容包括投考人的情緒、認知能力和性格,供警隊於最後遴選面試時作參考。考官會根據該份問卷提問投考者,評估是否適合當警察。此外,警察學院於06年開始新增警政心理學課程,教導學警如何應對巿民及自我控制情緒。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指,學警在為期27星期的受訓中承受壓力在所難免,「一班人當中有一個人犯錯就全班一齊罰,但佢哋應該知道入學堂係點,有晒心理準備啦」。他認為學警遇有疑難,應主動找教官傾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