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ond擬類新股形式售銀行櫃位可認購 毋須錄音做測試

iBond擬類新股形式售
銀行櫃位可認購 毋須錄音做測試

【本報訊】政府為紓緩市民通脹而推出的「通脹掛鈎政府債券」(iBond),暫定7月底面世,由於iBond以港交所(388)掛牌上市的債券形式發行,故按證監會規定,有關債務會透過極為接近新股公開招股的「執行模式」銷售,並非像國家財政部國債般以簡化銷售模式經銀行認購。 記者:劉美儀

金管局昨向券商及從事託管結算的銀行相關部門代表,舉行「兩中一英」共3場簡報會,簡介處理iBond申請須注意事宜。凡持有投資或證券戶口的散戶,可經銀行一般櫃位認購,毋須受制於紅區綠區之分,亦不必進行錄音或合適性測試。

不接受支票認購

據悉,散戶申請認購時,只須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認購債券數量及扣賬戶口等簡單資料,並確認已明白銷售文件(類同招債書)內容,即可認購iBond;客戶也可藉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輸入上述相關資料確認,也可透過證券行認購。
與公開認購新股的不同之處,是iBond並非使用新股招股慣常的白表,而是另一張專供上市債券執行模式而設的表格,若散戶經銀行一般櫃位申購,須由分行職員核對填寫資料,並非像新股認購般,自行投入分行收票箱內,iBond亦不接受支票認購。消息說,iBond暫定於7月底面世,但具體日期須視乎法律文件編滙進程,以及與聯席安排行洽商後確定;iBond共有逾20間分銷行參與銷售。

暫定7月底面世

就iBond銷售安排,金管局發言人回覆時表示,iBond會以債券形式在港交所上市,故中介機構接受客戶認購時,可採取「執行模式」進行,已開立投資戶口的市民,可於銀行一般櫃位購買,毋須進行合適性測試或錄音,但若申請人從未在有關中介機構開設投資或證券賬戶,中介機構仍須依照規定及守則,要求申請人進行風險分析評估。
今年2月政府在施政報告指出,當局將向公眾發行50億至100億元的iBond,年期3年,每半年派息一次,息率參考浮息及定息兩項因素,以較高者為準,前者與最近6個月的通脹率掛鈎,後者則參考政府債券孳息率。

認購iBond須知

1.可經銀行、證券行或網上辦理認購手續
2.須持有證券戶口,否則在銀行辦理手續時要錄音及通過合適性測試
3.在認購表格須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認購數量、扣賬戶口資料
4.須確認明白銷售文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