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香港董事學會主席的黃天祐,近來表態贊同港交所(388)擬規定董事局要有三分之一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倡議,他接受專訪時指出,公司其實可靈活地履行規例,並非只有增設董事一個方法,「從數學角度嚟睇,某啲公司只要減少一個董事,已經可以符合要求。」他並呼籲獨立董事要主動關心公司事務,以發揮職能。
助公司營運 非只監察
黃天祐認為,獨立董事有多元化角色,更可運用其專業知識協助公司營運及發展,並非只是一隻會監察的「警犬」,「好似有銀行家背景既獨立董事,就可以幫公司由市場引入融資。」
他又指,三分之一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要求,對大部份公司都不會構成重大影響,「好多公司只要加多一個獨立董事已經可以,但如果係增加分子(獨立董事)數字上覺得有困難,亦都可以考慮減少分母(董事總數)數字嚟達到要求。」
對於市場質疑獨立董事權責不足,更往往在企業陷入不利事故時最先「跳船」,黃天祐認為,獨立董事的責任與權力不應遜於執行董事,而他們亦應主動及定期與公司有緊密溝通,在適當的時候提出質疑,以稱職地履行責任,「怕受連累先會跳船,但如果咩都做足晒就唔使怕。」而要達到互相溝通,黃天祐亦因此認同管理層向董事局提供每月最新財務資料的建議。他表示,營運完善的公司應該可輕易在每月交出數據,不難完成建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