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撞胸案或傳召特首

案件速遞
撞胸案或傳召特首

【本報訊】特首曾蔭權3月1日在尖沙嘴科學館遇上示威活動,在混亂間,特首報稱「撞傷胸」。有份參加示威的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及黃浩銘,先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
由於代表大律師上周才接手案件,需時閱讀證人口供,案件押後至7月18日開審,控方將傳召八名證人。辯方律師在庭外透露,或會傳召曾蔭權為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21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