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3.4億元 挑戰稅局提覆核陳振聰擬作供遭官截停

被追3.4億元 挑戰稅局提覆核
陳振聰擬作供遭官截停

【本報訊】龔如心千億遺產案主角陳振聰,司法覆核挑戰稅局向他追收3.4億元。他昨日親自出席高等法院聆訊,原本準備上證人台作供,解釋從沒有收過有關評稅通知書,並接受稅局盤問,但遭法官芮安牟拒絕。聆訊花了一小時便結束,法官押後裁決。
記者:彭嘉賢

讓陳振聰作供是稅局首先提出,陳沒有異議。但法官昨指司法覆核案有證人作供並非慣常做法,法庭可依賴證人誓章作為證據。代表稅局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希望解釋有此安排的原因,遭法官截停,認為無需要。陳在庭外表示並不特別想作供,亦沒有感到失望,有信心會勝訴。
陳唯一的司法覆核理據,是指稅局將評稅通知書,寄往多年前曾代表他處理物業交易的高李葉律師行,可是他從沒有收過,令他錯過一個月內提出反對評稅的期限,稅局應該批准他延期提出反對。

陳振聰(中)與胞弟陳振國(右)及陳振鴻(左)到法庭旁聽。黃建通攝

無通知稅局改地址

惟法官質疑,陳沒有按《稅務條例》通知稅局更改地址,理虧在先,為甚麼要同情他及有何不公平。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認為,始終納稅人要接獲評稅的實質通知才算公平。條例中所指地址並無註明是通訊或居住地址。
戴啟思指稅局知道陳尚有歌賦山道寓所及數碼港辦公室兩個通訊地址,當稅局發現陳沒有回應後,公平做法是將評稅通知書寄往這兩個地址。現時陳不是向稅局提供不存在地址,只是他與高李葉之間並沒有就代收信件作正規安排,稅局應運用酌情權准陳延期反對評稅。稅局則指陳口講無憑,評稅通知書以往亦是寄往高李葉,陳於09年7月才繳付物業稅,沒理由之後突然收不到。若所有納稅人均聲稱收不到通知書而要求延期,反對評稅的機制便會被人濫用及崩潰。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案,令陳振聰的風水師身份曝光,更揭露陳於05及06年從龔手上收到20億元,包括風水費用。稅局去年1月及2月向陳發出25張物業及利得稅評稅通知書,要求他繳付03年至去年合共3.4億元稅款。陳聲稱稅局去年4月入稟區域法院向他追稅,才首次從電視新聞得知事件。
即使陳獲准向稅局提出反對評稅,根據法例他在等候結果期間仍須繳付稅款,陳早前已將一筆款項交到法庭代為保管,以等候區院追稅案件排期。
案件編號:HCAL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