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放蛇 查銷售手法銀行售投資產品半成有問題

金管局放蛇 查銷售手法
銀行售投資產品半成有問題

【本報訊】雷曼迷債事件引發市場關注投資產品銷售手法,金管局與證監會去年分別對銀行及證券業進行放蛇調查,結果顯示,銀行個案中5.6%的銷售手法有問題,後者則為16%。監管機構已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對職員銷售的培訓和監察。 記者:尹彥超

金管局與證監聯合委聘生產力促進局,於去年7至11月進行放蛇調查,以了解中介機構銷售投資產品的手法,以及需要改善之處,涉及銷售非上市的證券及期貨投資產品,以及結構性存款。對象包括老中青各類型客戶,資產淨值由低於50萬元,至高於200萬元。

無邀客戶進行風險評估

其中金管局向20家銀行進行350次抽樣調查,涉及推介產品合共659項,結果顯示其中5.6%銷售手法未符理想,主要涉及銷售人員就所建議的投資產品,沒有向放蛇客戶提供準確或足夠的產品特點及風險資料。
少數個案中,銷售人員向放蛇客戶推介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但沒有清楚說明該產品的保險性質、費用與收費;在識別低教育程度的弱勢社群客戶方面,也存在不足。
金管局又指出,銷售人員在評估產品對客戶的合適程度方面,部份只根據放蛇客戶的風險承受評估結果來推介投資產品,而沒有考慮其所有個人狀況,例如投資年期;部份只根據放蛇客戶的市場或產品喜好,以及預期投資回報,來推介投資產品,沒有充份考慮其風險承受評估結果。其中9家銀行的21次抽樣檢查(佔7.4%)中,銷售人員甚至未有邀請放蛇客戶進行風險評估,便向他們推介投資產品。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已要求個別有關銀行採取糾正措施,金管局在監管所有銀行的過程中,亦會加強審視今次調查所發現的不足之處,並會不時進行放蛇客戶檢查,藉以評估業界遵守監管規定的情況。

16%券商銷售手法有不足

證券業方面,證監向10家持牌法團(包括投資顧問公司及經紀行)進行合共150次抽樣檢查,銷售手法有問題的佔16%,主要涉及對所推介產品未能充份了解;在解釋產品特點及披露相關風險方面有不足之處;對證監的要求有不正確陳述;在評估產品是否適合客戶時,未有考慮所有相關個人情況。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已要求持牌法團管理層加緊監督下屬銷售手法,確保銷售人員充份了解所銷售產品,並掌握銷售程序規定。

放蛇調查概要

─金管局─
銀行 數目:20家
個案樣本 數目:350宗
涉及產品建議 數目:285宗
推介產品 數目:659項
問題個案佔比 數目:5.6%

─證監會─
持牌法團 數目:10家
個案樣本 數目:150宗
問題個案佔比 數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