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話短說東方明珠執董被停職

財話短說
東方明珠執董被停職

▲證監會獲高院頒令,取消東方明珠(632)兩名前執董李興貴和鄭英生,及現任執董周里洋擔任任何公司董事的資格,為期1年,主因三人於05年批准一項不尋常及可疑的收購,並無提出質疑及加以制止,最終令公司承擔6450萬元人民幣的減值虧損,而三人並無向股東披露若干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