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屢次發生導遊強迫內地團購物的「劏客」事件,多個團體出席立法會聽證會時表明希望由法定獨立機構或政府負責規管,以增強認受性及問責性;但擁有旅遊業議會會席的團體則反對,強調不可抹煞議會過往「政績」。
政府上月底提出四個旅遊業架構改革方案,包括保留雙軌制但改革旅遊業議會角色;旅議會部份規管職能轉移至政府部門;成立法定獨立機構負責規管;政府部門取代旅議會負責規管。
現有規管欠認受性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舉行聽證會,逾20個團體出席,逾半數包括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旅遊及文化發展協進會、導遊總工會、消費者委員會,表明支持由獨立機構或政府負責規管。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規管模式必須全面、具認受性、持平公平、具問責性、具持續性;保留雙軌制或只將部份規管職能轉移,是缺乏認受性和問責精神,「比較之下,另外兩個方案係有公信力、有獨立性,規管亦都統一,可以加強監管」。
擁有旅議會會席的團體成員,包括港台旅行社同業商會理事長解存金、香港日本人旅客手配業社協會徐王美倫等,則支持繼續由旅議會進行規管,又否認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
多名議員力撐由獨立機構或政府負責規管,同時提醒政府須處理內地零或負團費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表示,立法規管團費有一定困難,並呼籲各持份者7月15日諮詢期完結前向政府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