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支槍指住我都唔會認罪!」74歲的朱偉榮是去年初馬頭圍塌樓慘劇中,至今唯一被起訴的人士,慘劇會否再有其他人需要負責,當局至今未有結論。案件將於本月31日再聆訊,朱伯有可能被改控更嚴重罪行。無法聘請律師的李伯堅拒認罪,直指屋宇署在塌樓前半年內曾派人視察大廈結構,評為沒有即時危險,但他開展工程時發現地舖一條主力柱只剩下四分之一,「(屋宇署)推晒責任落我身上,根本係卸膊」。
記者 馮樂琳 何偉畧
朱偉榮被票控於去年1月29日,身為與土瓜灣馬頭圍道45J號的違例建築物拆卸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失,一旦罪成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朱伯在慘劇後再沒有承接工程,與老伴靠5,000多元綜援過活,由於票控罪行不在「當值律師服務」的援助範圍內,朱伯亦無錢自行聘請律師,只好自行閱讀6個大文件夾資料,準備獨力面對審訊。
事發去年1月29日,正清拆僭建物的馬頭圍道45J唐樓地下店舖,其中一條主力柱疑遭衝擊損壞,高5層的唐樓倒塌,兩男兩女住客遭活埋喪命。相連唐樓的結構安全亦受影響,45G及H先後拆卸。
堅稱:我冇郁過條柱
屋宇署早前公佈報告提及,事故主要受大廈的3條支柱塌毀影響,其中一條地下的結構支柱(C13)受外來力量破壞率先倒塌。翻看大廈平面圖,支柱C13與大廈天井僭建物貼近。朱伯去年1月中受聘於大業主翟愛聯,為大廈進行鞏固維修工程。他承認曾拆除天井僭建物閣樓部份一些鐵枝,亦曾向警方承認拆除前沒有徵詢任何認可人士及結構工程師,更坦言從沒有做鞏固維修工程的經驗,但仍堅稱:「我冇郁過條柱!」亦否認曾碰過大廈任何支柱或外牆。
朱伯憶述塌樓前約兩日,他拆除包圍支柱的圍板,發現支柱C13嚴重毀爛,只剩下四分之一,鋼筋生銹至斷開,但他與工人並沒有理會,他堅稱:「由(1月)25號開始工程,直至塌樓前只做準備工夫,拆除地舖招牌、假天花同清理雜物,剛剛開始拆僭建閣樓鐵枝,都未拆晒。」
大廈結構出現問題非一朝一夕,朱伯自2005年受業主翟愛聯聘用,為肇事大廈進行過7次工程,包括清理泥頭、清拆二樓僭建物等。朱伯激動地說:「09年3次清泥頭都係因為大廈外牆批盪剝落,次次都幾十袋,當時地舖支柱鋼筋都彎到『V』字形,近門口一條支柱(指C11)成隻手掌攝到入去。」他聲稱多次通知業主大廈有倒塌危險。
屋宇署曾視察無跟進
直至09年下半年,屋宇署職員在翟愛聯要求下,由朱伯陪同到大廈視察。朱伯說該職員沒有即時提出大廈結構出問題,亦沒有提出是否需要進行加固,只說會派結構工程師再來視察,但至塌樓前未再見過任何屋宇署職員。翟愛聯更告訴他,該職員事後表示大廈沒有即時危險。
對於塌樓奪走4條人命,朱伯直言「人命傷亡冇人想,心裏難過一定有,但已盡了自己責任」。他所說的責任是將大廈結構問題通知業主,塌樓前疏散附近的人和車。馬頭圍道塌樓慘劇發生至今16個月,暫時只有朱伯被屋宇署票控。擔心成為代罪羔羊嗎?74歲仍聲如洪鐘的朱伯說:「有咩好擔心,真不能作假,假不能作真,上幾多次庭我都唔會認罪!」
朱偉榮在馬頭圍道45J工程時序表
2005年
朱首次到馬頭圍道45J,為天台加建簷篷,未見大廈結構有異樣
2009年3月、5月及6月
3次到大廈橫巷清理外牆剝落泥頭,發現大幅批盪剝落、鋼筋生銹外露彎曲
同年中
屋宇署要求清拆大廈2樓面積約120呎的僭建物,朱伯其後負責拆除僭建物
下半年
朱伯陪同屋宇署職員視察大廈
2010年1月25至28日
朱伯夫婦及工人在地舖準備清拆舖內假天花、柱身圍板及僭建物閣樓的鐵枝
1月29日早上
朱伯兒子通知他地舖內牆批盪、磚頭剝落,朱伯視察後未見異樣,眾人外出用膳
同日下午1時半
朱伯等午膳返回地舖,發現大廈外牆石屎不斷剝落,各人隨即在街上攔人攔車,未幾大廈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