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女士買舖變買牆,到底責任誰屬?熟悉房屋事務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今次的買賣過程「非常詭異」,因為美聯物業的代理有職責向買賣雙方解釋清楚涉及的業權是甚麼,並指今次事件中,謝女士只購買了外牆的業權,「店舖」的佔地其實係公眾地方,根本是非法佔用土地。
李永達說,地產代理監管局應調查今次涉事的地產經紀,因為他有責任向買賣雙方解釋涉及的業權是甚麼。他直指今次事件中地產代理已令謝女士受到損失,「如果佢知道買嘅係一幅牆,大家用常理諗都知一定唔會用510萬去買一幅牆啦」。
李永達解釋,事件中的「店舖」位於大廈的「商場公眾地方」,即任何人都無權買賣該土地業權,「家謝女士只係買咗幅牆,所謂嘅店舖用地其實係非法侵佔公共空間,因為塊地根本無賣到」。
李永達又提到,這種情況就像20多年前不少地產代理賣天台屋,「當時佢哋其實只係買咗天台屋塊地,間屋係僭建物無賣到,但當時好多買家都以為自己擁有天台屋同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