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孚荔灣花園女住客難忍鄰居燒香的煙味,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鄰居繼續燒香,並追討十萬元賠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原告安裝在家門前的閉路電視,多次拍到鄰居女戶主將香爐灰塵掃向電梯大堂,又一度將灰塵大力掃向原告門前及望向原告單位以粗口責罵的片段。
記者:陳詠詩
原告胡偉欣的丈夫麥泳泉(譯音)昨供稱,基於安全理由,他於去年11月開始在家門前安裝閉路電視。每當有人經過門前,閉路電視會自動感應開動錄影,因而拍下被告女戶主許嬋美將灰塵掃向其家門情況。法官陸啟康一度指,如情況屬實,這種行為很缺德,要求呈上片段。
麥遂呈上由去年11月中至12月中拍下共11段片段,並在庭上播出,每段片段僅數秒。片段可見被告女戶主在晨早或下午上香的情況。她多次將門口灰塵掃向大堂,更曾一度將灰塵大力掃向原告門前,又在大門外拍打地毯灰塵,其間一度望向原告單位報以粗口責罵聲。
兩月嬰兒呼吸不暢順
麥指尚有兩段片段,是在今年2月法庭發出臨時禁制令限制被告一日上香兩次後,被告卻違反命令一日多次上香的情況,將在下周一播放。原告昨又傳召陪月孫麗霞(譯音)作供。孫指照顧胡現時兩個多月大的嬰兒時,發現嬰兒呼吸不太暢順,喉嚨有分泌物。
法官日前偕與訟雙方到兩個涉案單位現場視察,並即場燃燒四種香進行測試,包括兩種各長11厘米及16厘米的環保幼香,另兩種是24厘米長的粗香及幼香。法官昨指,點燃四種香後約五分鐘,便可在原告單位內嗅到煙味。除被告目前所用的11厘米長環保香外,其餘味道較濃。
原告一方認為,大廈公契註明住戶不可置私人物品在走廊,住戶亦要遵守住戶守則。住戶守則另訂明,為免火災及基於衞生,住戶不可在走廊或樓梯燒香及燒祭品。原告認為被告違反公契及住戶守則,申請禁制令及索取十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DCCJ2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