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郎遭打死 深圳酒店賠千四萬

港新郎遭打死 深圳酒店賠千四萬

【本報訊】深圳福永寶利來國際大酒店,日前發生的保安監生打死香港新郎事件續有新進展,有消息指酒店方面向死者家屬支付了1,200萬元人民幣(約1,400萬港元)賠償金,創全國同類案件賠償金的最高紀錄。死者家人昨晚向記者說:「事件已經解決」,但不肯說明賠償金的數目。
案中死者文主斌,31歲,原籍深圳福永鳳凰村,7年前與父母來港定居。本月7日,他與懷孕5個月的女友結婚,雙方在福永寶利來國際大酒店舉辦婚禮。5天後,文主斌31歲生日,與親友再往該酒店夜總會消遣,怎料發生悲劇。
據了解,文主斌當晚曾離開夜總會,往停車場協助親友處理交通事故糾紛,其間與夜總會一名女經理碰撞。當他返回夜總會時,即遭酒店的一名保安隊長及保安員狂毆至重傷,送院後不治。深圳公安稍後拘捕兩名兇徒及夜總會女經理,其中兩名兇徒仍被刑事拘留。

文主斌遭監生打死,其妻子及家人將屍體抬往酒店大堂拜祭,哭討公道。

死者親友:事件解決咗

文的妻子及家人事後將他的屍體從醫院接走,抬往酒店大堂拜祭,一家人連同200名村民向酒店哭討公道,要求酒店方面賠償5,000萬元。
寶利來集團董事長文炳榮事後接受內地記者訪問,他不肯承認酒店方面是否賠了1,200萬元,並指正由福永街道辦協調當中,數目暫不便透露。當地記者稍後透過內地相關部門證實,酒店確支付了1,200萬元予死者家屬。
記者昨晚聯絡文主斌的家人,一名女親友說:「事件已經解決咗。」對於賠償金是否1,200萬,她說:「出面咁傳啫。」
熟悉中國法制的中大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稱,事件中的酒店及保安員屬合同關係,家人索償很正常,但根據內地法律,雙方不可在法院裁決前私下達成「和解」,因人命關天,事件中的兇手刑事責任不可脫,正常做法是法院量刑之後,家屬才向兇徒及有關方面索償。故今次巨額賠償行為不正常,若透過賠償私了更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