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疑犯糾黨勒索證人

強姦案疑犯糾黨勒索證人

【本報訊】剛服刑完畢的運輸工人,出獄後涉強姦一名15歲少女被捕,之後再涉夥同五名青年,向案中16歲男證人及其父勒索5.6萬元擔保費及律師費,否則找人毆打男證人,又恐嚇他「上庭唔好講咁多嘢」。

涉勒索案四名獲准保釋外出的被告(左起)麥鎮水、鄺炳杰、林燕輝及陳天祿。曾顯華攝

分三次索款5.6萬

六名被告關偉強、陳天祿、林燕輝、麥鎮水、鄺炳杰及劉飛古,年齡19至20歲,被控勒索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但運輸工人缺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案情指姓名代號Y的男證人及其父X,去年7月27日在大嶼山寓所樓下與六名被告「講數」。關斥責Y連累他花了6,000元擔保費及律師費,他知道Y在何處上學及居住,隨時可找人打他。劉亦要求X支付6,000元。X擔心被告對兒子不利,將身上3,000元交給劉。去年7月29日及8月3日,X兩度收到劉的電話,先後勒索一萬及四萬元。X再付一萬元後決定報警。而涉嫌強姦的關,最後沒被起訴。
案件編號:DCCC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