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涉危駕奪命司機罪脫

案件速遞
涉危駕奪命司機罪脫

【本報訊】一輛的士於去年5月17日駛至沙田大涌橋路與鄉事會路十字路口時,涉超速及衝燈撞向一輛小巴,致小巴衝落行人隧道,兩名小巴乘客死亡。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偉權昨指基於證人證供混亂,控方也未能提交驗車報告,致未能證明的士司機曾衝燈及超速,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脫。
法官續指意外肇因可能由被告李俊賢(31歲)或涉案小巴司機所致,甚或兩人均有責任。惟小巴司機拒落口供,即使警方表明不控告他,他以情緒受困或律師指示等理由拒絕合作,法官對其清白存疑。
案件編號:DCCC13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