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宇僭建成風,負責巡查及指令清拆僭建物的屋宇署,積壓逾57,000宗已發出清拆令但沒有清拆的個案,單是去年發出的逾22,000個清拆令中,高達86%未有按指令清拆,即只有14%業主根據指令清拆僭建物。未有執行的清拆令中,有135宗已拖延達10年。
議員:必須改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屋宇署積壓大量清拆令未跟進處理,反映制度及政策上必須進行改革。他指現行制度是署方先向違法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限期內自行拆去僭建物,屢勸不拆後,署方會派員前去代為清拆及向業主收回費用,處理一宗個案非常耗時,也令原來已不足的人手更添壓力。他指拖延10年的情況不能容忍,政府必須訂下時限,「如果發完清拆令一路唔做,市民會當你得個講字」。
李永達認為,政府處理市區僭建物的進度遠勝鄉村地段,過去10年已拆去數十萬個市區僭建物,建議政府重點打擊平台、天井、露台及天台等影響樓宇結構的嚴重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