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變$400 警冚賭涉偷換證物

$500變$400 警冚賭涉偷換證物

【本報訊】警方接報搗破住家式賭場,拘捕屋主及四名正在打麻雀的長者。其中一名七旬雀友否認在賭場內賭博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涉案雀友堅稱被警方威迫,交出500元紙幣當作賭本,口供紙上亦寫明銀碼。惟昨日呈堂的證物,卻只是4張100元紙幣,警方有偷換證物之嫌。
事發於去年11月19日,多名便衣警員前往牛頭角偉景樓一單位。被告袁幹芬(76歲)開門迎接,隨即返回麻雀枱耍樂。警員確認現場營辦賭場後,表露身份兼出示搜查令,在現場撿獲籌碼及賭具,現場並無現金。

警員:唔知點解

辯方昨稱,警員在警署內要求四名雀友自行交出500元紙幣權充賭本,放入證物膠袋內。但呈堂證物中有1張500元紙幣變成5張100元紙幣,屬於被告的證物更變成4張100元。負責錄口供的警員堅稱,當時確只收了被告400元,至於為何口供紙上寫明是500元,他辯稱「係寫錯咗,我都唔知點解」。聆訊下周五繼續。
案件編號:KTCC6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