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開譴責華富國際(952)旗下華富嘉洛證券及其負責人趙進傑,並分別判罰款100萬及30萬元,指華富嘉洛於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間,處理內地客戶賬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華富嘉洛在事後已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及開戶程序。
內地客開戶 未見面照批
證監調查發現,期內華富嘉洛職員為若干內地客戶簽署開戶文件,但事實上職員從未見過有關客戶;該行亦未有偵察到,有11名內地客戶以一名未領有牌照的內地代理人的辦事處地址,作為通訊地址,同時又發現,該行准許內地客戶將款項存入華富嘉洛一名僱員在內地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戶,以便將款項從內地轉賬至有關客戶在香港華富嘉洛開立的賬戶。
據本報了解,今次被證監譴責的負責人趙進傑,仍在華富任職。事件所以發生,與當時正值有較多內地公司排隊來港上市,華富嘉洛在處理內地客戶時,交予內地同事處理及跟進時漏眼所致,當中並無欺騙個案。
由於華富嘉洛不單沒有遵從證監《操守準則》訂明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亦無訂立《操守準則》規定的適當措施,保障客戶資產。而趙進傑在事件關鍵時間是華富嘉洛的內地業務運作負責人,並負責執行相關程序,因此須為上述內部監控不足,承擔主要責任。
證監指,並無證據顯示華富嘉洛或其高級管理層在業務活動中有不誠實行為。華富嘉洛已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