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襲警旅巴司機判服務令

案件速遞
襲警旅巴司機判服務令

【本報訊】旅遊巴司機李偉明(圖)於去年7月13日在尖沙嘴漢口道被警員抄牌時,指遭警員掌摑及用粗言穢語責罵,警員反指司機以駕駛執照刮傷他左眼。司機否認襲警罪,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扣押兩星期。暫委裁判官陳家昇認為司機還柙期間已有深刻體會,昨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辯方大律師指38歲被告李偉明對自己的行為有深切反省,了解不應過份衝動,並願意履行社服令,希望輕判。
案件編號:KCCC5683/10